欢迎访问57365线路检测中心!  
电子政务
ftp
回顾旧版
主页 > 政务公开 > 安全管理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

【2016-09-25 10:46】 【阅读: 次】 【关 闭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省教育厅没有组织也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学位证书统一印制工作。高校自主设计、印制学位证书过程中选择的合作企业或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规定。

二、要高度重视学位证书制发方式的调整和新版证书的首次颁发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制定本校的具体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和学位证书颁发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确保稳步实施。

三、高校首次自主设计、印制的新版学位证书及其以后进行的设计调整,均要在学位证书正式颁发前,将学位证书的样式报至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备案。

联系人:张晓璐,电话:0551-62815137,邮箱:zhangxl@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4月6日




上一篇: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          下一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高考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情
便民服务  
机动车违章查询 公积金
法律援助 人才信息
供电服务 供水信息
常用电话 航班信息
火车时刻 公交
电子地图 邮编查询
最新图片
图解:一图看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图解:一图看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图解:一图看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时间表
图解:一图看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时间表
邮箱登录 | 站内搜索 | 天气预报 | 管理登陆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霍山县教育局 Copyright © 2010-2011 www.www.niudawang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64-5022920 邮箱:ahhsjy@126.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南路36号
皖ICP备14000358号 |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